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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申报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精神,对 2008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经销(代理)商选择提出如下规定。
(一)承担全省范围销售服务的经销(代理)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具备税务部门认定的一般纳税人资格。
2.有5年以上经销(代理)农业机械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经验,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仓库面积在1000㎡以上,场地面积在10000㎡以上。
4.在省内有相应条件的经销分支机构,有专业技术维修人员和专业维修设备,具有一级农业机械维修点技术等级资格(依据苏农机管〔2007〕31号),有配件供应和售后服务网络,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售后服务人员20人以上,能够满足销售区域内的售后服务需要。
5.必须严格执行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政策。
(二)承担省辖市范围销售服务的经销(代理)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具备税务部门认定的一般纳税人资格。
2.有3年以上经销(代理)农业机械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经验,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仓库面积600㎡以上,场地面积在5000㎡以上。
4.在经销区域内有经销分支机构,有专业技术维修人员和专业维修设备,具有二级农业机械维修点技术等级资格(依据苏农机管〔2007〕31号),有配件供应和售后服务网络,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售后服务人员15人以上,能够满足销售区域内的售后服务需要。
5.必须严格执行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政策。
(三)承担县(市、区)域范围销售服务的经销(代理)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和税务登记 。
2.有2年以上经销农业机械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经验,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仓库面积300m2以上,场地面积在2000m2以上。
4.具有一定的售后服务能力,有专业技术维修人员和专业维修设备,具有三级农业机械维修点技术等级资格(依据苏农机管〔2007〕31号),有专用的售后服务车辆和配件供应保障,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售后服务人员5人以上,能满足销售区域内的售后服务需要。
5.必须严格执行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政策。
对农机购置补贴中标企业选择经销商的原则有如下规定:
在县(市、区)域范围内,原则上只允许选择一个经销(代理)商;在选择经销(代理)商时应优先选择规模大、实力强、诚信好、有售后服务能力的农机经销(代理)商;农机购置补贴中标企业要与经销(代理)商签订产品质量“三包”和售后服务等相关协议;年度内,企业选择的经销(代理)商如有变动应及时报江苏省农机局重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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