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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办机(2006)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中心)、农机推广站,黑龙江农垦总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
为总结交流各地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工作经验,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发展和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我部拟于今年下半年召开全国农机社会化服务经验交流会,同时召开省级农机推广站站长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总结交流近年来农机社会化服务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经验,研讨进一步加快农机社会化服务发展、推进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路以及有关政策措施。
(二)参观典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
(三)研讨全国农机推广工作。
二、参加人员
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分管农机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领导、处室负责同志以及农机推广站站长。参会人员名额见附件。
三、材料准备
请各省(区、市)进一步组织开展农机化服务工作、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总结农机社会化服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情况和工作经验及典型,提出“十一五”期间的工作思路和建议等,形成如下文字材料:
1.各省(区、市)总结交流材料。
2.1-3个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服务组织经验介绍材料。
以上两类材料每份的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并用4号字、A4纸排版打印。请各省(区、市)于7月10日前,将材料报送农机化管理司监督管理处,同时将WORD电子文档传送至电子邮箱:Njhjgc@agri.gov.cn。联系人:王国占, 电话:010-64193363、64193308(传真)。
四、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农业部办公厅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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