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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区级农机推广服务体系现状与对策
点击次数:1842     日期:2005-06-09     编辑:超级管理员
    农机技术推广是将先进的生产力应用于农业生产的桥梁和纽带,是提高农业技术进步,加速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重要手段。随着农业机械的不断发展,农机新技术、新机具不断投入到农业生产各个领域,给新时期农机推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因势利导,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是我们农机工作者面临的新的课题。为此,本文将从新洲区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现状入手,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剖析,并对今后发展方向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新洲区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现状
    1、机构:2003年全区街镇事业单位进行了整体改革,撤消原农机站、农技站、水产站、林业站、蔬菜办,合并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至目前为止,全区现有区级农机技术推广站1个,属区农机局二级事业单位(现为正科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企业化管理。1999年被评为湖北省地、县级二类站。街镇推广机构12个,在行政上隶属地方政府管理,业务上接受区农机局指导(原为区农机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肩负着全区农机新技术推广、农机安全监理、农机社会化管理等多重职责,是加强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很重要的基层机构。
    2、人员:现有在职人员33人(原为45人,刮号内为机构改革前的数据,下同),在编人员10人(11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9人(6人),占27.3%(13.3%),中专23人(36人),占69.7% (80%), 初中及以下学历1人(3人),占3%(6.7 %)。技术职称分布为:中级6人(6人),初级23人(38人),是一支技术素质较强的农机化技术推广队伍。
    3、工作条件:区级农机技术推广站于1998年12月18日在区农机监理站内独立挂牌办公,现有办公、经营场所208平方米,拥有固定的试验培训基地1446平方米。购有测试仪器、办公设备、试验机具、作业机具、维修设备等仪器、设备28台套,为新时期开展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创造了一定条件。街镇农机推广机构刚刚合并组建,是街镇直属事业单位,其工作条件正在逐步得到理顺。
    4、业务能力:从1994年开始,区、乡镇农机推广站与农机局一起共承担完成了农业部、省、市农机化办、区科委下达的农机化科研、推广、开发的课题项目30余项,年平3项。其承担完成的项目获农业部农牧渔业“丰收奖”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武汉市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新洲区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共推广各类新式农机具4000余台(套),有力地提高了农机科技成果转化率,进一步促进了农业科技进步。
    5、生活条件:由于各级推广机构“三定”、“两费”大部分没有落实,街镇又未拔事业经费,农机推广人员工资仅靠从事农机监理、农机化社会服务经费中获取,没有固定的收入,待遇偏低,据统计28名乡镇技术推广人员人均月收入仅有350余元,处于我区较低水平。
    6、创收能力:从1998年开始,区级推广站为适应科技体制改革的需要,在提高自身创收能力、增加造“血”功能等方面大做文章,大胆改革过去单纯抓科技课题项目转变为课题――推广――服务全面综合开展。已购置20台套新式农机具及维修设备,成立了1个区级农机综合服务队,开办了1个农机具展示、销售门市部,实现推广――服务――创收一体化滚动发展格局,不断增强了自身创收能力和功能,实现年创经营服务收入20余万元,为推广站的发展、壮大奠定了一定的基础。街镇农机推广机构,由于新的机制刚刚运行,业务和创收能力亟待加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制约因素
    1、管理体制不顺,隶属关系认识不清,职责不明
    在这次街镇事业单位改革“撤、并、归”中,街镇农机服务站与农业其它“四站(办)”合并为街镇农业技术中心,是当地人民政府行使农业(农机)管理权的职能部门,虽然行政上受当地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业务上接受区农机主管部门指导,但目前都没有独立的人事财政权。农机人员人事由街镇管,工资仍由农机主管部门发,造成多头领导,层次增加,两个方面管理的体制相当不顺,街镇领导工作时把农机人员当公务员对待,让他们忙于搞中心工作,占据了他们的主要精力和时间,使他们无暇去做农机推广工作,至使农机人员对搞好农机推广工作本职心有余而力不足,工作难以适从。
    2、生活待遇偏低,“三定”、“两费”没落实,干劲不足
    街镇农机人员是农业生产的直接服务者和管理者,是搞好农机推广的基层骨干力量。但近几年来由于各级政府重视不够,至使我区街镇农机人员“三定”、“两费”至今未落实。33人中只有8人有财政编,特别是这次机构归并后,街镇农机人员虽然是公务员,但又不能享受公务员待遇,农机人员工资差别太大,造成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工作。影响农机事业的发展。
    3、专业素质不高,科技人员分布不合理,人才匮乏
    在从事农机推广33人中具有中级职称的只有6 人,初级职称有23人,且一部分是从原农机企业管理人员中调整过来的,对农机化管理,农机技术推广还有一个适应过程,对技术含量较高的推广项目更是缺乏专业人才支撑。
    4、推广经费匮缺,新机具示范推广难,功能脆弱
    由于没有推广经费,制约了农机推广工作的蓬勃开展,严重影响了科技人员搞推广工作的积极性,加之缺乏必要的配套设施,使正常的业务工作难以进行,至使服务功能脆弱,严重影响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
    5、推广机构不稳,推广体系不健全,活力不足
    每当机构改革浪潮的到来,我们农机部门总是首当其冲,农机管理部门机构相当不稳,经历了从农机管理局――农机服务综合公司――农机管理局――农机服务中心几轮变更,性质由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变为国家事业单位,大大削弱了农机部门行使农机化管理的行政职权。农机推广机构是农机部门的基层单位,面临改革的冲击更大,特别是这次街镇事业单位的改革,统一将基层农机管理服务站(推广站)全部撤消,归并为大农业推广服务机构之中。削弱了农机推广网络的凝聚力,影响了推广服务领域的开拓,至使推广体系活力不足,导致新机具引进难、推广难、应用难。
    三、发展对策与建议
    1、稳定推广机构,健全完善推广网络
    以贯彻《农业法》和《农业技术推广法》为指针,尽快落实《湖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武汉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将农机推广人员纳入“三定”、“两费”范畴。不断完善农机推广网络,在现有基础上要逐步形成区农机推广站为中心,以街镇农技站(推广站)为依托,联系广大农机(兼)业户为桥梁的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网络,提高区级,完善地、发展村级,并做到分工明确,互相配套,形成良性推广链。
    2、理顺管理体制,明确推广职责
    为了使农机推广工作顺利开展,必须理顺管理体制,在方政府已将基层农机管理服务站纳入政府的直属机构,就必顺明确推广人员的职责,将责、权、利有机结合起来,同时还应相应提供工作条件,以充分调动广大农机人员的积极性。
    3、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提高自身实力
    近年来,随着科教兴农战略的实施,武汉市逐步增大了对农业的投入,仅对新洲每年投入了20万元用于购机补贴,起到了“抛砖引玉”的作用,掀起了广大农民的购机热潮。但由于种种原因,作为连接农民的桥梁――农机推广机构,实际投入却很少。因此,建议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农机推广的力度,一是按现行管理体制,街镇应将农机推广人员纳入全额预算管理,享受公务员待遇,以解农机人员的后顾之忧;二是要增加预算内用于农机化方面的支出,较大幅度地增加农机投入资金在农业投入中的比重,以不断改善办公条件和工作条件,逐步增强推广服务功能,从而确保农机推广部门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4、优化推广队伍,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农业的根本出路在科技、在教育。农机化事业的发展首先要培养一批忠于职守、敢于拼搏、钻研技术、善于服务、勇于开拓的农机技术服务队伍。一是各级农机推广机构定编后的人员补充,应主要从应届农机大中专毕业生中挑选,或招聘社会上有特别专长的技术人才,并适时调整文化结构。二是要充实稳定农机化技术推广队伍,运用多种途径和手段,提高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者的文化素质和技术素质,建立一支技术素质高、工作作风过硬的农机技术推广队伍,增强推广工作的战斗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5、深化内部改革,积极探索运行新机制
    为尽快适应推广机构的改革,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对新技术使用选择范围增大、需求迫切的新形势,应建立一套新的农机推广运行机制,使农机推广走上内在活力不断增强的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一是农机主管部门要积极与街镇政府做好协调工作,争取地方政府对农机工作的重视与支持。二是推广部门要改革推广内容和推广方式,要变单一的技术服务为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系列化服务,推广方式要从单一的试验示范推广模式变为技术咨询、技术培训、试验示范、技术承包、技术经营服务、引导推广等全方位立体化模式,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三是积极创办科技服务实体,不断改革农机推广运行机制,按照农机服务市场化、服务组织实体化、服务实体企业化的目标,大胆探索鼓励科技人员勇于实践,以服务实体建设为重点,走推广――服务――创收的滚动发展之路。并建立农机推广激励机制,从事技术承包、租赁经营,并允许农机推广人员以技术入股和资金入股的形式组成“技术+经营”的联合体,按股分红,多劳多得,从而充分调动广大农机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机推广体系的实力和活力,从而促进农机化推广工作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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