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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探索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新路子
[来源]   [作者]   [日期]  2005-07-25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特别是在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市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宗旨,认真履行职责,知难而进,真抓实干,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探索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新路子,取得一定的成绩,确保了农机安全生产,为我市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基础建设,确保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健全机构。机构改革后,在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市一级在农业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内增挂市农机安全监理所牌子。各县(市、区)也相应建立了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其中,化州市、高州市、茂南区、茂港区农业局分别成立农机安全监理所,为农业局二级事业单位;信宜市、电白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内设农机安全监理站。全市现有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人员共104人,其中,已领取省政府《行政执法证》81人,领有农业部《农业行政执法证》52人、《农机安全监理证》76人。全市有农机安全监理办公、服务场所建筑面积达5000多平方米。二是提高队伍素质。机构改革后,农机安全监理队伍中出现了不少新面孔。为了尽快使新加入的农机监理人员熟识业务,掌握业务技能,在省厅农机化办的支持下,我市举办了两期农机监理业务培训班,共培训监理人员60多人。各县(市、区)农机安全监理所也根据农机监理业务发展的需要,举办了检测技术培训班、二保维修培训班、内勤管理培训班等多种业务培训班。通过培训、学习,使我市农机监理人员的素质明显提高。三是充实农机监理装备。为了使我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走上规范化、程序化、自动化的轨道,我市各级农业(农机)主管部门加大投入,充实农机监理装备。机构改革后,全市共增加投入农机监理装备购置资金100多万元,购置了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急需的监理装备。目前全市拥有拖拉机检测线一条,功率油耗检测仪4台套;拥有监理执法汽车12台,保修服务车1台,监理摩托车12台;配备电脑8台套,复印机、传真机、对讲机、摄像机,照相机,录音机等办公、通讯设备一批。四是建立和健全制度。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根据农机监理业务发展的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印发了《农业机械牌证管理(暂行)规定》、《农业机械安全检验项目及技术要求》、《农机安全监理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拖拉机年检前安全技术保养(暂行)办法》、《茂名市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多个规范性文件,规范了我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行为,统一了监理工作程序,对强化源头管理,确保农机安全生产,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创建文明监理示范窗口,树立农机监理新形象。我市在开展创建“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工作中,注重抓好软硬件建设:硬件方面,主要是抓好示范窗口基础设施建设。电白县、高州市农机监理所,参照了公安交警的办证窗口样式,设计建造出以人为本、功能齐全、简明整洁的监理办证服务大厅。大厅除设立业务受理岗、审核考试岗、业务领导岗、牌证管理岗、档案管理岗外,还设立驾驶员休息、等候、问询区,并在窗口内实行监理人员身份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工作制度公开、收费项目与标准公开、监督与投诉电话公开的“五公开一监督”,受到机手群众的好评。软件方面,一是抓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各地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一方面加强农机监理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确保监理人员牢固树立为农机安全生产服务、为机手群众服务的意识;另一方面加强监理业务的培训与考核,促使农机监理人员熟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掌握岗位专业技术知识和专业技能。二是抓好立章建制。各地建立健全了一套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统一规范了监理人员行为,提高了农机监理的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我市农机监理办证服务窗口的规范化建设初有成效,全市已建成初具规模的农机监理办证示范窗口5个,总面积达700多平方米,既方便了群众,又树立农机监理新形象。
(三)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促进农机安全生产。近年来,针对我市农机“黑车非驾”、非法改装拼装、违章载客、农机事故不断发生等情况,我市连续开展了多次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收到较好成效。特别是我市农机监理部门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违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茂府办[2004]24号)精神,组织开展了一次声势浩大的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首先是调查摸底。各级农机监理人员,用一个月的时间,深入乡村,分片负责,调查核实拖拉机违章的重点形式、重点地段、重点时段,并对调查的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出以整治拖拉机违章载人为重点的整治方案。其次是开展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各地结合《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车广播、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单张、举办安全咨询、开办安全教育培训班、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等形式多样的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范、安全生产常识等,提高群众特别是拖拉机驾驶员对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其安全生产意识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三是组织开展联合整治。如电白县农机监理站与交警中队联合行动,共同派出执法人员,深入到乡村便道、农机作业场所,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改装拼装、人货混载、严重超载、酒后驾驶、违法载客等严重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全县出动监理车辆4台,监理人员25人,交通警察4人,共查处无牌无证拖拉机536台,非法改装拼装车辆37台,纠正违章135台次,有效地改善了该县农机安全生产环境。
去年底,高州市发生10.29特大交通事故后,高州市政府组织了由公安、安监、农业、交通等四个部门联合的“农用机车专项整治活动”。在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中,高州市农机监理所派出监理人员13人,配合有关部门组成8个检查小组共48人,深入到各个乡镇,检查拖拉机、农用运输车1000多台次,处理违章300多起,拘留无证驾驶人员10多人。通过整治,各种违章行为特别是非法载客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和驾驶员受到了教育,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
(四)建立“农机安全村”,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安全意识。2003年11月,我所与电白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联合,在电白县霞洞镇霞中村创建了全市第一个“农机安全村”。具体做法是:一是健全 “农机安全村”活动机构。我们与村党支部、村委会共同研究制定《霞中村“农机安全村”活动机构组织办法》,成立了“霞中村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召开机手大会,用民主推荐、民主选举形式,分片选出4名“农机安全协管员”。建立村农机驾驶员协会,通过登记方式,吸收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成为协会“会员”。全村共有30多名驾驶员加入为会员。二是设立宣传教育活动室。我们把村委会议室改造成农机安全活动室,并设立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专栏。宣传专栏上张贴《开展“农机安全村”活动倡议书》、《“农机安全村”活动计划》、《“农机安全村”活动目标任务》、《农机安全谚语》、《霞中村农机安全文明操作驾驶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以及《农机安全报》等。群众通过阅览宣传栏,可以学习农机安全的政策法规,了解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三是开展农机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我们按规定定期对村民群众、中小学生、拖拉机驾驶员进行农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形成人人守法规,个个讲安全的良好氛围。四是开展服务下乡活动。该县农机监理人员进村、上门,为“农机安全村”的机手补办农机检验、审验手续,并开展义务维修和技术咨询活动等。通过开展“农机安全村”活动,该村的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全村30多台拖拉机,没有发生产过农机安全责任事故,农机持证率、检审率均达到了90%以上,得到群众好评。现在,霞中“农机安全村”的经验正在全市推广。电白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在那霍镇水石村、罗坑镇红星村、电城镇北山村等又建立了三个“农机安全村”。
二、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措施到位,是做好农机监理工作的前提。一是茂名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从2004年起,市政府将农业局列入为“茂名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覃群青副局长出任该领导小组成员。为了加强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的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还专门发出了《印发关于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违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茂府办[2004]24号),成立了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陆庆彪同志任组长、农业局副局长覃群青同志及市直有关单位领导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二是市农业局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中心工作任务来抓。为履行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工作,市农业局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去年四月,冯越南局长亲自组织召开了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暨安全监理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各级政府出台了农机安全监理政策。近年来,在农机主管部门的积极争取下,各县(市、区)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告》,为我市对农业机械实施全面的安全监理提供有力政策依据,促进了农机安全生产。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农机监理工作的关键。去年以来,根据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的要求,我市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一是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与县(市、区)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制定了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成绩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因工作失职,违法违纪,造成责任事故或不按要求落实责任目标和要求的,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二是监理所所长与工作人员签订责任书。各县(市、区)农机安全监理所,根据分管副所长或工作人员的分工不同,逐级签订了《农机监理岗位责任书》,明确了各工作岗位职责和任务,规定考核办法,设定奖惩办法。三是农机监理工作人员与机手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在开展拖拉机登记、检验、年检审或驾驶员考试发证、年审或开展安全宣传的同时,监理工作人员进村入户,与农机所有人、管理人、驾驶员签订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状》明确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农机所有人、管理人、驾驶员等各方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携手合作,共同建立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由于级级签订了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了农机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去年市政府对市直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我局获得95分的好成绩,得到了考评组的肯定。
(三)加强部门的联系和配合,是做好监理工作保证。一直以来,我市各级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监理机构与公安交警、交通、检察、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我们曾在农机监理设立“农机检察室”,经常与公安交警联合开展专项整治,与技监、工商联合打击假冒伪劣农机产品,与税务部门代收 “四税一费”。由于部门配合默契,创造了宽松的农机监理工作环境,为我市农机监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后,我们与公安、交警的关系得到进一步加强。2004年12月,市农业局、市农机监理所与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联合召开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交流了我市拖拉机管理工作情况,分析了拖拉机安全生产形势,讨论和研究了如何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等问题。双方认为会议融洽热烈,加强了沟通,增进了理解,达成了共识。会后,两局联合签发了《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纪要》(茂农[2004]59号),下发到各县(市、区)农业局、公安局贯彻执行。
三、存在问题
我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兄弟市、县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1、农机监理机构虽然比较健全,但编制少、经费不足、编外人员多,存在收费养人的现象。2、农机监理立法滞后,监理执法无上路权,监管力度不足。3、农机监理装备落后,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4、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改装拼装、违法载人等违章情况严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5、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薄弱,部分机手和群众安全意识不高,农机事故时有发生。
四、下半年工作设想
(一)认真贯彻执行两厅170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拖拉机和农用车及驾驶员档案交接工作。
(二)认真组织学习农机安全监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管理,依法治机。
(三)抓好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整顿,提高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质量。
(四)继续完善“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建设,提高农机监理服务水平。
(五)抓点带面,进一步推进“农机安全村”的建设工作。
(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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