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新闻
湛江遂溪:龙年开年谋新篇... 
新疆召开2012年农机补贴... 
严惩农机补贴违规企业 违者... 
农业部明令不得要求农机生产... 
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分四步走... 
山东成武扎实开展春耕农机化... 
农机科技创新须“有限目标 ... 
辽宁阜新为春耕备耕做技术准... 
图片新闻
意见与建议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农机鉴定  >>   质量监督
内蒙古农机投诉工作取得新成绩
点击次数:524     日期:2010-08-17     编辑:超级管理员

  今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机投诉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积极受理调解农牧民的投诉。农牧民每一起投诉,都直接涉及到他们的经济利益,因此,做好每一起投诉受理调解工作,直接关系到维护农机使用者、生产者、销售者的合法权益。全区各级农机质量监督投诉机构本着热情、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受理调解每一起投诉。据统计,截止上半年全区共受理农机质量投诉案件14起,已结案13起,为农牧民挽回经济损失16.5万元;其中拖拉机投诉6起,收获机投诉1起,其他农机具质量投诉7起。

   一、投诉产品的类型

  通过对受理的投诉案件分析,目前容易引起投诉的产品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质量较差或技术不成熟的机型投入市场,主要表现为故障率高、可靠性差、性能指标不能保证、适应性差;二是企业的售后服务意识和能力较差,不能及时有效处理故障或提供配件不及时,导致投诉;三是赊销产品质量、作业效果或作业收益达不到用户预期要求时,容易产生经济纠纷,导致投诉。

  二、投诉产品的特点

  通过对受理的投诉案件分析,投诉的案件有三个特点,一是补贴机具的投诉案件大幅上升,今年上半年我区受理的14起投诉案件中,补贴机具为10起。二是受理的投诉案件中,大中型拖拉机等动力机械占比例上升,占总数的50%。三是形成集体投诉案件的趋势上升。

  三、投诉产品的突出问题

  被投诉的产品并不都是因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大部分投诉是用户在使用过程中经常出现同一故障,生产或销售企业不能彻底解决;或是小故障较多,影响正常使用,生产或销售企业在售前没有认真培训,售后服务质量差、水平低,不能及时、有效、正确处理产品质量故障;或是农忙季节配件供应不及时等。

  
版权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广东省农业机械信息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广东省农业机械信息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广东省农业机械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广东省农业机械信息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广东省农业机械信息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广东省农业机械信息网联系。
Copyright©2000-2008 GDNJ.GOV.CN,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广东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主办单位:广东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 E-Mail: gdnjw@126.com webmaster@gdnj.gov.cn
技术支持:广州市健坤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27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