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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农机〔2011〕56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机化办(处、科)、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根据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报送2011年农业机械化质量工作总结的通知》(农机管〔2011〕41号)要求,请各地市对2011年农业机械化质量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文字材料,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
全面反映2011年农机化质量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当前农机化质量状况和各项工作的新特点、新问题,并提出具体对策建议,填写相关统计表。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1.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包括投诉机构设置、农机投诉特点分析等)。2.质量调查、重点检查和质量保障督导等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含专项工作报告)。3.农业机械维修质量工作情况(包括农机维修网点审定、维修人员培训、能力建设和质量管理等情况)。
二、报送要求
各地要认真做好总结材料的起草和报送工作,要求文字内容精炼、层次清晰、数据准确,并请于2011年12月27日前将纸质文档和电子稿件报广东省农业机械鉴定站质量监督科。
联系人:邬千佑,电话:020—37386651,传真:020-37388569,电子邮箱:gdnjwqy09@163.com。
附表:2011年农业机械质量投诉情况统计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2011年农业机械质量投诉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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