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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滕州市政府出台加快发展农村各业机械化意见
点击次数:2093     日期:2010-03-03     编辑:郑颖岚
    为全面提高滕州农机化水平,更好地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虎年首个工作日,滕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各业机械化的意见》。 

    《意见》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推进农村各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农业机械化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

    《意见》明确了发展重点和目标:以推行玉米保护性耕作技术、马铃薯生产机械化、秸秆粉碎还田机械化为重点,落实各项政策投入,全面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安全水平、科技水平和服务水平,提升农机化发展的速度、质量和效益,力争2010年全市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77%。

    《意见》强调,要加大对农村各业机械发展的投入。围绕主要农作物和农业生产的关键环节,加大农机化投入和示范推广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农机补贴资金,用足用活农机补贴政策。要加大对保护性耕作的投入。支持鼓励镇街、村(居)、合作社、农机(土地承包)大户建设小麦免耕播种示范区。要求2010年每个镇街都要建设1个以上、且连片面积在200亩以上的保护性耕作示范方。对建设面积200亩以上的连片示范方,每个给予镇街组织者3000元奖励;示范方每增加100亩,奖励增加1000元。要加大对马铃薯生产机械化的投入。对种植区域有条件、有基础、积极性高的农机协会、专业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在购机补贴上给予保证。对马铃薯机械化收获面积200亩以上的连片示范方,每个给予镇或组织者3000元奖励;示范方每增加100亩,奖励增加1000元。要加大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扶持力度。各镇街要按照“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经营企业化、作业规模化、生产科技化”的要求扶持发展1至2个农机专业合作社。对符合“五化”标准要求的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择优给予表彰奖励。

来源: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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