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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农机专业市场和区域性农机推广站顺利通过江门市级验收
点击次数:223     日期:2010-09-09     编辑:郑颖岚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农业厅关于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议案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 [2003] 58号)的规定,《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议案的决议》从2003年起至2010年,用8年时间,安排7个亿资金,加大扶持力度,促使全省农业机械化实现跨越式发展,努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强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江门市的开平市农机专业市场和区域性农机推广站是实施省人大农机化议案重点项目之一。

    根据省农业厅的部署,经请示江门市政府同意,由江门市农业局牵头,组织市人大农工委、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的验收小组,于近日对该项目进行验收。

    经过参观现场;听取汇报、详细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现场反馈意见、综合研究结论等程序。验收组一致认为:开平市农机专业市场和区域性农机推广站两个建设项目,在省市各级政府和农业(农机)部门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在有关单位的积极配合下,经过主管部门开平市农业局和实施单位开平市农机推广中心上下共同努力,全力以赴,完满完成项目预定的目标任务,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具体表现在:一是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预定的目标任务;二是在项目实施的整个建设过程中,操作严格规范,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制度执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农机专业市场建设竣工后,能及时做好工程并投入使用,通过运作经营,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市场应有的作用。

    开平市农机专业市场项目建设得到江门市开平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把项目建设确定为市重点工程。市政府提供广湛公路边的长沙八一开发区面积37.92亩(折价1137.6万元)土地,用于项目建设用地,项目总投资2167.6万元,建筑面积11600平方米(含区域性农机推广站在内),其中:综合楼1幢3635平方米,大棚交易区7965平方米。项目从2005年6月开始实施,到2006年底主体工程竣工验收,2007年完善市场配套工程,项目全部竣工通过工程验收并交付使用。农机市场建成后,采取免租3年的扶持措施, 2007年11月与广东省农机总公司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省农机总公司于2008年3月份正式投入经营。经过两年多的经营运作,充分发挥了农机市场引进推广先进适用农机新产品、新技术的主导作用,同时提供电子信息化服务,丰富了江门市及周边地区对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产品、农机市场信息、农机维修服务等需求,有效促进江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

来源:陈景怀(江门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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